良種繁殖田田間檢查

申請說明

適用對象

執行作物良種繁殖制度之各農試改良場所縣市政府農會等機關(構)才能申請。

填表說明

  1. 應於良種繁殖田田間檢查適期一個星期前,向種子檢查室提出申請,否則種子檢查室得不予受理,其責任應由委託機關(構)承擔。
  2. 各類作物田間檢查適期:
    • 作物別 學名 檢查適期
      水稻 Oryza sativa 乳熟期至黃熟期
      落花生 Arachis hypogaea 結莢期
      大豆 Glycine max 盛花期
      雜交高粱 Sorghum bicolor

      隔離:播種後2星期內。

      去雄:母本雄花孕穗期至雌穗吐絲前。

      雜交玉米 Zea mays

      隔離:播種後2星期內。

      去雄:母本雄花孕穗期至雌穗吐絲前。

  3. 經種子檢查室核算應繳金額,並請申請者確認後簽章及繳費,再將電匯收據影本及申請單回傳,始完成申請程序。
  4. 檢查費用可親自至農業部種苗改良繁殖場出納繳納;或可匯款至 臺灣銀行 臺中分行,戶名:種苗改良繁殖作業基金401專戶,帳號:010037055011。※本帳戶未開放ATM轉帳功能。
  5. 若對申請流程有任何疑問,請與種苗改良繁殖場種苗檢驗科種子檢查室聯絡。
    • 電話:(04)2582-5488   電子郵件:tw01@tss.gov.tw
    • 傳真:(04)2582-5439   地址:426017臺中市新社區東山街168號
  6. 歡迎使用本網站內所提供的各項檢驗服務,為維護您的權益,請閱讀「種子檢查室服務通則與免責聲明」;任何使用本網站之行為,皆視為您已同意本網站之各項聲明。
  7. 田間檢查標準係遵循「農作物種苗檢查須知」規範。

表單下載

良種繁殖申請表填寫欄位說明與注意事項 (PDF檔)

農業部種苗改良繁殖場種子檢查室服務通則與免責聲明 (PDF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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