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說明
檢驗報告類型
《一般種子檢查》分為「國內檢查報告」及「英文檢查報告」兩種。( 同一份申請表,報告類型只能擇其一種類型。)
【 申請「英文檢查報告」時,針對「作物名稱」之欄位請務必將中、英文名都填寫完整 】
- 一般委託之種子檢查案件,僅辨識作物種類(物種),不檢定品種,報告中之品種名稱依申請表所載內容呈現。
- 本種子檢查室不於報告中呈現符合性聲明。
送驗方式
1.「本檢查室派員取樣」係由本檢查室進行種子批取樣及樣品檢測,其報告結果代表"該批種子"取樣時之品質狀態。
2.「郵寄或親送」係由申請者自行送樣(郵寄或親送)。本檢查室僅對該送驗樣品負責,其報告結果僅代表本檢查室受託樣品之品質檢測狀態。
檢查申請流程
1. 確認欲申請之檢驗證類型,並依需求填妥申請資訊。
2. 檢查室收到申請後,會依種子檢查申請表之填寫內容確認檢查事項,並回復繳款費用。
3. 申請者確認檢查費用並完成付費程序。
4. 如申請「本檢查室派員取樣」,會由取樣員聯繫取樣時間及地點。
5. 拒絕取樣情形(排除後始可取樣):
(1)種子批排列堆疊的方式需有利於取樣及黏貼封籤,否則得拒絕取樣。
(2)確認種子批的容器已被密封及標示,若容器無法被密封,或種子批標示不符規定,得拒絕取樣。
(3)取樣過程中,若發現種子明顯異於申請書載明之項目或同一種子批之原始樣品間的差異過大時,明確告知申請者後,得拒絕取樣。
6.「郵寄或親送」之申請者,
(1) 請參照表單下載中《國內常見申請之作物種類其送驗樣品量》,依其檔案內容與說明,郵寄或親送足量的種子檢查送驗樣品量。
(2) 郵寄地址:(426017) 臺中市新社區大南里東山街168號 種子檢查室 收。
連絡電話:04-25825488 傳真:04-25825439 。
7. 收到樣品後,排定室內檢查工作。
8. 待檢驗完成後,核發檢查報告。
9. 歡迎使用本網站內所提供的各項檢驗服務,為維護您的權益,請閱讀「種子檢查室服務通則與免責聲明」;任何使用本網站之行為,皆視為您已同意本網站之各項聲明。
表單下載
農業部種苗改良繁殖場種子檢查室服務通則與免責聲明 (PDF檔)
農業部種苗改良繁殖場受託辦理檢測試驗服務收費辦法(1130313發布) (PDF檔)
種子檢查流程圖 (PDF檔)
國內常見申請之作物種類其送驗樣品量(20230424更新) (PDF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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